

(1)專利無效答辯
《專利法》規定,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,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專利法有關規定的,可以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該專利權無效。由此而啟動的法律程序叫“專利權無效宣告程序”。進人專利權無效宣告程序后,專利權人需親自或委托專利代理機構對提出無效的理由深人分析,尋找證據,進行無效答辯,答辯質量將直接影響專利權的有無,一旦答辯失敗,專利權即會被宣告無效,根據《專利法》第四十七條第一款,宣告無效的專利權視為自始即不存在,即任何都不構成侵權。
(2)意見陳述的步驟
在向專利局陳述意見時,如答復審查意見通知書、辦理退款手續、查詢郵路等,此時可進行意見陳述,用于與審查員進行溝通,其辦理手續是,提交意見陳述書以及必要的附件。其中意見陳述書應當采用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統一印制的表格,附件根據辦理的具體事務不同而有所不同,例如在答復審查意見通知書時,附件可以是修改文件替換頁;在辦理退款手續時,附件應是繳費收據。
(3)補正的步驟
在主動修改或按照補正通知書的要求進行修改時,應辦理補正手續:提交補正書一式一份、修改后的替換頁一式兩份,其中補正書應當采用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統一印制的表格。